影青

推一推动一动型佛系人格。杂食乱磕人,啥都磕,如果戳到雷点请取关。

暗恋了好久的人完全不记得我怎么办在线等急

更新一发证明我没爬坑还活着。

这几个月经历的糟心事儿太多。好在一周前我终于结束了自己兵荒马乱的三党考试成为一狗。心好累。

乐团主唱耀和律师英的故事,Dover组纯友情。我真的超级喜欢这样的组合。无脑小甜饼bug大概也多大家就当看个开心。大概两发完。写时的bgm是Good day和Come back for you,祝食用愉快!


看着眼前金发碧眼手拿玫瑰的洋老外,王耀觉得自己的人生从未如此尴尬。

  王耀,狂放不羁爱自由的音乐爱好者,标准(wei)不良,T&S乐团主唱,没有固定工作,平日最大的爱好就是折腾自己一头半长的黑发以及拿着吉他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钻来逛去,兴头来了不管是在地铁站口还是公园一群咿咿呀呀唱戏的大爷大妈中间,都能拨着吉他来一段即兴演奏。

  别说,虽然王耀这人平常看上去吊儿郎当不正经,认认真真唱起歌来低垂的眉眼和轻轻柔柔搭在两颊边的黑发形成的杀伤力爆表的侧颜还是秒杀了一众小姑娘和大妈的。

  “诶呦,这小伙子长的真俊。”围观大妈们表示这个小伙子她们很稀罕。

  而现在,一向表现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你的事他的事关我屁事的王大耀,觉得自己似乎摊上事儿了,天大的事儿。

  王耀抓了抓自己发质良好从不脱发的脑袋,看着眼前某位自称是自己高中同学目前还没有表现出母国基因一头金发倔强翘起彰显存在感的英国佬,迅速开始回忆事情经过。

  “在地铁站一个人唱歌有什么好的,耀耀不如来酒吧和哥哥我还有小阿尔和亿万一起玩儿啊,哥哥像你保证现场气氛一定嗨到爆。”

  “闭嘴腐烂,来地铁站唱歌叫街头艺术好嘛,你懂个屁,亏你还是从法国过来的。还有,跟你说了多少遍了,不要叫我耀耀,听的我一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正在某个街头弹着吉他演唱到兴头的王耀终于忍无可忍接起了不停响铃的电话并毫不顾忌形象的爆了粗口,说完后还嫌恶的擦了擦自己的手臂,仿佛那里真的起了一片儿鸡皮疙瘩。

  王耀的乐队今晚要在一个酒吧表演。他本来不太想去,于是就推脱说自己有事儿拜托了乐团另一位主唱替他一下,自己提了吉他到处逛游。正巧在这个街头看着熙熙攘攘忙忙碌碌的人群和满街的霓虹灯来了灵感,却被损友的夺命连环call折磨到怀疑人生。

  王 我当初怎么这么想不开结交了这么些个家伙 耀觉得自己下一秒就要忍不住开始打人了。

  “那我可管不了这么多,咱们乐队的人都来齐了,表演还有半个小时开始,你要是不来的话演唱就没法开始了。虽然有哥哥我的盛世美颜在,但没你在这边的一帮美人儿说不定真要伤心哦。”

  听着电话那头弗朗西斯故意拉长的带着笑意的尾音,颇为受用的王耀终于开了金口“行了腐烂,可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酒吧地址在哪儿,发我手机上,现在就出发。”

  弗朗西斯:计划通。  

  到酒吧地点以后眼看演出只剩十分钟就要开始了,乐队的其他成员基本已经预备好了,弗朗西斯拉着王耀简单准备了一下最后确认了一遍现场,按照平常的曲目安排,乐队便开始了表演。

  弗朗西斯说的倒没错,这间酒吧的确很有氛围。舞台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突出于周围地面的椭圆平台,刚好够站下一支小型乐队。开始表演时全场大部分的灯光便都会打到舞台中央,灯光师还会根据现场气氛调节灯光强弱色彩,圆台周围便是来到酒吧欣赏演唱的观众,舞台的位置安排也很方便与观众进行互动。总之,王耀对于酒吧环境很满意。

  在快要唱完所有安排的曲目后,王耀正准备按照惯例向台下的观众致谢进行收尾工作,耳旁却又响起了一个熟悉的旋律,王耀猛地转头看向今晚主管演奏的弗朗西斯,向他做出一个“你脑子瓦特了???”的口型,就见对方一脸计谋得逞的表情向自己比了一个手势,“再唱这一首!”

  得,看耀爷说什么来着,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抱着“mmp损友的话果然不能信”的想法,王耀深吸一口气,脸上摆出一副损友太坑我真是造了孽的表情,找好节奏便开了口。

“It’s coming back just like a replay

Rolling down the freeway,honey”

“I would be the one to take away your pain,

Baby I come back for you.”

  弗朗西斯临时接到自己这个从小到大的冤家的电话时心里是惊吓大于惊喜的。

  亚瑟柯克兰,他从小到大的死对头,突然要从英国回中国了。

  说来话长,弗朗西斯和亚瑟家是世交。父母都是律师,同事,定居在中国,两家感情很好。但不知道为什么到了亚瑟和弗朗这一辈,俩人都互相瞧不上对方眼,自小就是你拽我一下头发我拔你一根眉毛互损着长大的。对于自己这个好朋友,弗朗一直是感想复杂。谈不上关系很好,一见面就会互掐。但若是对方真有点儿什么事,自己是一定会尽力去帮的。

所以当亚瑟从英国打来电话告知弗朗自己马上要回中国,知道他和朋友们组了个乐团,想让他帮自己一个小忙时,被弗朗“哈哈哈哈哈你也有求我的今天”给无情掐断了电话。

嘲笑归嘲笑,亚瑟的那点儿小心思弗朗还是知道的。无非就是念念不忘高中时期看上的乐团小主唱王耀,想让自己在中间帮忙牵线罢了。

说起这个,弗朗心里还有点儿小小的怨念。自己从小就不喜欢家里老爹老娘整天那套子承父业去当律师这套说辞,打定主意大学毕了业搞个小乐团浪迹天涯。恰巧亚瑟当年也是个不良小青年,纹身耳钉皮夹克,墨镜一戴社会人。俩人都反感家里那套安排【这一点亚瑟和弗朗惊人的没有分歧】,准备大学毕业拾掇拾掇拍屁股跟家里说拜拜。但弗朗千算万算,万万没算到亚瑟这家伙大学毕了业竟然洗了纹身摘了耳钉不再钟情于黑夹克,西装领带金丝边眼镜儿一上身,看上去还真算是有个社会精英的样儿,乖乖的听父母的话找了份儿律师的工作。前几年还因为家庭的原因跟着爸妈一起回了英国继续事业,留下弗朗一个人继续光辉伟大的乐队梦。

然而看在多年的交情上,弗朗决定不和亚瑟这个人计较。虽然嘴上说着不帮,还是打电话把王耀人给叫了过来,还给亚瑟安排了个不错的位置,偷偷安排了最后的曲目。

看着台下亚瑟变幻莫测的表情,弗朗挑了挑眉,“哥哥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剩下的,就得小亚瑟你自己努力了。”

亚瑟万万没想到王耀在快要谢场的时候唱了这首歌。

他第一次见到王耀时,学校正在举办歌唱比赛。而他作为当时的学生会主席,正在后台查看舞台情况。等到终于有时间坐到台下喘口气儿休息一会儿,台上正好是王耀在表演。

亚瑟至今还记得清楚,当舞台上的亚洲人拨着吉他绑着高马尾时表演时,周围人兴奋的呼喊声,夏季微热的风,自己额头上微微的汗意,和不知何时开始屛住的呼吸与渐渐加快的心跳。

“Baby I come back for you.”

王耀唱完这句后朝着亚瑟的方向露出了一个笑容,向这边挥了挥手。亚瑟身边的小姑娘们瞬间欢呼了起来,明知对方也许并没有注意到自己,但亚瑟还是呆呆地盯着台上正在致谢的少年忘了自己的言语。

带着明媚笑意的琥珀色双眸和因为炎热和卖力表演而顺着脸颊流下汗水的脸颊,从此便深深印在了某个金发绿眼的英国人心里。

如果说上了大学突然变成不良青年是心里那些叛逆的躁动分子在作祟,那想和弗朗组建乐队的想法肯定有一大部分是来自王耀的影响。

想要像他一样在舞台上尽情释放自己的情绪,想像他一样用歌声给他人带去快乐与希望,想像他一样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想再次遇见他。

在遇到王耀后剩余的高中生涯里,亚瑟总会有意无意的晃过王耀所在的班级,借着打水或上厕所的名义在远处偷偷瞄他两眼,却从未与他进行过交谈。用弗朗西斯的话来说,就是既像尾行痴汉又像羞羞答答的青春期小女生。

对于这个评价,亚瑟毫不犹豫的用“胡子拉碴总也通不过仪表检查的风骚法国佬”这个称呼给怼了回去,并且俩人不出意料的又打了一架。

等到兵荒马乱的高考过后,亚瑟看着空荡的教学楼和衣服上各式各样的毕业留言和签名,不知不觉踱到王耀班级的教室,看着他曾经堆满参考资料如今干干净净什么也没余的座位,终于意识到,“亚瑟柯克兰”这五个字也许和“王耀”这个名字再也不会出现在同一个地方了。

那一刻,亚瑟想,他也许真的是弗朗口中只会偷偷暗恋却不敢对心上人做出任何表示的青春期小女生吧。

而那些高中时期或明或暗朦朦胧胧的小心思,则和亚瑟偷偷拍下的几张边角有些微微卷起,背面用黑色中性笔写下的“亚瑟柯克兰”和“王耀”的暗恋对象的照片一样,”一起被锁在了书柜最底层的小盒子里,也被亚瑟埋在了心底,再也没有对他人提起。

家庭的突然变故是亚瑟所没有料到的。

父亲突然患上了棘手的病,家中只有母亲一个人在支撑,自己作为儿子,不得不放弃组建乐团的想法,转而安安分分找了一份律师的工作。两年过去,父亲的病情倒也算是稳定,自己的工作也很顺利。而在这时,父亲在英国的医生朋友通知父亲说对方所在的医院找到了可以治疗父亲病症的方法。于是为了配合父亲的治疗,亚瑟又中断了在中国发展的想法,举家搬回了英国。

现如今父亲的病情已经基本康复了,亚瑟想,是时候回中国去弥补自己心中的遗憾了。

他早在回到英国半年后就接到了弗朗的信息,说自己偶然遇到了王耀,听闻他还在乐团做主唱,自己便与他一起组建了新的乐团。现在他们人在上海。

亚瑟在听到这个消息的一瞬间,仿佛又回到了高中时的那个夏天。高马尾的少年,躁动的青春荷尔蒙,明媚而又灿烂的笑容,所有的记忆都交织缠杂在了一起,带他去到了多年前的那一天。

当亚瑟终于下了飞机,拖着行李走出机场后,他第一时间就打电话通知了自己多年的损友弗兰西斯。在得知对方已经安排好晚上的表演后,立刻马不停蹄打了车入住了酒店,把行李甩到酒店的床上就开始翻找自己带来的衣服。

穿西装?不行,太正式了,不适合去酒吧听演唱。黑色皮夹克?不行,太中二了,自己当年怎么会痴迷于这种装束?正在亚瑟快要把脑袋埋进行李箱的时候,突然,他翻出了一件熟悉的外套。

那是他高中时期的校服。

深到近乎黑色的蓝,很耐脏,宽大的版型设计虽然不好看但很方便。一件普通的衣服,却让亚瑟一下回忆起了高中那段时光。

他站在镜子前尝试着把衣服朝自己身上比了比,脑子里突然闪过穿着高中校服去赴约的想法。然而过了片刻后,亚瑟突然意识到了自己此时此刻做法的愚蠢。

且不说这么多年过去校服早就穿不上身,一个成年男人在酒吧这种地方穿着高中生校服这种行为模式也太奇怪了好吗?

所以当弗朗西斯从酒吧里出来接亚瑟时,看到的便是手捧着一束玫瑰花拘谨的穿着白衬衫西装裤打着领带的亚瑟。

“哈哈哈我的妈呀小亚瑟你今晚是来求婚的吗?竟然还穿着西装衬衫带了玫瑰花,你大学时最钟爱的皮夹克和准备的戒指呢?”

亚瑟白了他一眼,决定这个时候不和他计较。“王耀在哪儿?”

“别急别急,刚刚给他打了电话,现在还没来。估摸着一会儿就到了。你先到那边点杯酒坐着等会儿,别喝太多。一会儿小耀来了哥哥会发信息告诉你。”

亚瑟点了点头,找到位置坐了下来,趁着服务生帮他倒酒的功夫掏出手机点开了相册。

相册上是弗朗发给自己的王耀的照片。他正在舞台上边唱歌边挥手向台下的观众打招呼。几年过去了,他除了五官的轮廓没有高中时那么稚嫩,其他的地方似乎一点儿也没变,身上还是带着一股少年人的英气,依旧是那个在台上自信满满光芒万丈的王耀。

正在亚瑟认真地看着照片时,手机突然收到了弗朗一条信息。

“小耀刚刚到了,表演一会儿就开始,现在正在准备。”

在看到这条消息后,他立马收好手机,因为动作有点儿急手不小心磕到了柜台。他顾不上疼痛,抬头朝舞台的方向望去。从他这个角度看过去,刚好能看清楚王耀的半张侧脸,垂在脸颊两边的发丝,连他正在拨吉他试音的手指动作都能看的清清楚楚。弗兰西斯确实给他找了个不错的位子。

等到最后一首歌结束后,亚瑟看到王耀向观众致了谢后便准备回酒吧后台收拾东西。而弗朗则向他打了个手势示意后台位置。于是他从位子上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和发型,确认没什么不妥后,还不忘带着自己的那束之前被弗朗嘲笑要求婚玫瑰花,之后便自信满满大踏步走进了后台。

于是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王耀清楚地记得自己除了那几个损友外没招惹过什么洋老外。所以在听到对方一副自信满满确定自己一定认识他的神情时,他绞尽脑汁想了一遍又一遍,确定自己脑内真的没有什么关于面前人的记忆,便试探着开了口。

“emmm,请问,这位先生,我们之前,见过吗?”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亚瑟柯克兰仿佛听到自己的左胸处传来某种心形物体破碎的声音。

逼逼叨了一大堆结果暗恋对象根本就不记得我是谁怎么办在线等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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